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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专局对加快欧洲专利审查进度的最新措施

众所周知,欧专局的专利审查的速度在疫情之后变的越来越慢,给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带来很多困扰。更令人沮丧的是,就案件处理进度所作的查询往往只能得到相对乐观的时间预期,而欧洲专利局的 “PACE” 加速审查项目似乎也很少真正达到申请人期望的效果。欧专局所“力争”实现的在三个月内对申请人提交文件作出回应的目标,实际上往往难以按期实现,这几乎已成常态。

不过,根据欧专局最新的《战略计划 2028》(Strategic Plan 2028),EPO 计划通过调整进度查询的处理程序及其与 PACE 项目的衔接方式来加快审查进程,相关变更将自 2026 年 2 月 1 日起生效。下面我们会对这些变更进行详细的说明。

  1. 欧洲专利局关于调整PACE 的通知

PACE (欧洲专利申请加速审查程序; PACE: programme for accelerated prosecution of European patent applications) 是欧洲专利局2015年启动的一个加快审查的程序¹。申请人可以免费申请。

欧洲专利局 (EPO) 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加速审查计划 (PACE) 的最新通知,用于代替自2015年起实施的版本²。此次修订的背景在于 EPO 近年来在检索阶段效率的持续提升:2024 年,欧洲检索报告 (或部分检索报告) 的平均出具时间已缩短至约 5.5 个月。基于这一稳定的效率提升,EPO 对 PACE 计划进行了调整,以更有效地配置审查资源。

最重要的变化是:自 2026 年 2 月 1 日起,PACE 计划将仅适用于审查阶段,不再适用于检索阶段。 相应地,EPO 表格 1005 将仅用于请求加快审查 (examination),不再包含加快检索的选项。

PACE 仍是一项需申请人主动书面请求的加速机制,且必须通过 EPO 官方在线表格 1005 提交,非正式请求或纸件请求将不被受理。每件申请在审查阶段只能提交一次PACE 请求。PACE 请求不公开,也不对公众开放查阅。

在以下情况下,申请将被移出 PACE 计划,且不可再次恢复 (也就是说,对一个欧洲专利申请,PACE 只能申请一次):

– 撤回 PACE 请求;

– 申请人请求延长期限;

– 申请被驳回、撤回或视为撤回;

– 年费未按期缴纳(将导致加速程序被暂停。

EPO 明确指出,加速审查仅在实际可行的前提下提供,并受审查部门工作负荷限制。换句话说,欧专局对提交PACE请求对审查没有任何硬性的规定。加快的程度取决于审查员自己手头的工作量。同样提交PACE请求,不同的技术领域会有不同的加快效果。对于频繁或大规模提交 PACE 请求的申请人,EPO 有权要求其限制请求数量。

PACE 申请没有官方费用。在 PACE 有效的前提下,EPO 目标是在以下时间内发出审查意见:

– 自审查部门接手案件、申请人提交答复或提交 PACE 请求之日起 (以最晚者为准) 3 个月内发出下一份审查意见;

– 之后的审查往来,原则上也在收到申请人答复后 3 个月内作出。

对于 Euro-PCT 申请:

如果 EPO 同时担任国际检索单位 (ISA),原则上可在进入欧洲阶段时或在提交 Rule 161(1) EPC 答复时请求加速审查;

即便通过 PCT 第 23(2) 或 40(2) 条请求提前进入欧洲阶段,仍需单独提交 PACE 请求,EPO 才会进行加速审查。

修订后的 PACE 计划自 2026 年 2 月 1 日起生效,适用于该日期及之后提交的 PACE 请求。同时,有关“移出 PACE”和“暂停加速”的规则,也将自该日期起适用于所有在审申请。

总体而言,本次修订体现了 EPO 将加速资源集中于审查阶段的政策导向,旨在提升加速审查的可预期性和整体效率,同时防止加速请求被滥用。

  1. 欧洲专利局关于案件处理进度查询的通知³

在特定情况下,在专利申请的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可以通过其欧洲专利代理律师就案件的处理进展进行查询,从而了解何时可以收到新的审查报告,特别是在审查进程长时间停滞不前时。

与 PACE 加速审查项目不同,提交进度查询并不意味着欧洲专利申请的审查程序将被整体加速。

鉴于以下发展,EPO 对进度查询的处理实践作出相应调整:

– 欧洲检索报告 (补充检索报告) 及专利性意见出具时效持续显著改善;

– PACE 项目适用条件的修订;

– 已完成此前通知中所提及的、所有于 2014 年 7 月 1 日之前提交的欧洲专利申请(包括 EPO 未作为(S)ISA 的进入欧洲阶段的 PCT 申请)的检索阶段。

所有在 EPO 一审部门程序中的申请人均可提交进度查询。

进度查询的提交

EPO 仅在进度查询通过 EPO 表格 1012 网上提交的情况下,才会依据本通知进行处理并予以回复。每次查询仅可涉及一件申请或一件专利。

EPO 将及时发出收件确认。

查询文件及 EPO 的回复均构成案卷的组成部分,因此可供公众查阅。

进度查询的处理

一般而言,EPO 将在回复中说明预计采取下一步行动的时间区间,并综合考虑相关技术领域的工作负荷以及完成待处理事项的内部期限。EPO 将尽力在回复中所指明的时间内完成相关行动。

某些因素可能会影响进度查询的处理时间。例如,未在《欧洲专利公约》第 51(1) 条规定的到期日前缴纳年费,可能会导致 EPO 延迟处理相关查询。

对于以下情况的进度查询:

  • 申请正在 PACE 项目下处理,或
  • 已经提交过一次查询,且在所设定的期限内尚未发出审查意见,

EPO 将自动在收到该查询后的 一个月内 发出下一步官方行动。

EPO 将对是否在设定日期前发出下一步行动进行密切监控。

如果申请人对回复中所指明的时间安排不满意,可通过提交 PACE 请求来加速审查程序。

生效日期

本新程序适用于 2026 年 2 月 1 日或之后 提交的进度查询。本通知取代欧洲专利局于 2016 年 8 月 2 日发布的《关于案件进度查询处理的通知》(OJ EPO 2016, A66)。

1) OJ EPO 2015, A93: https://www.epo.org/en/legal/official-journal/2025/12/a69

2) Notice from the European Patent Office dated 16 December 2025 concerning the programme for accelerated prosecution of European patent applications (“PACE”): https://www.epo.org/en/legal/official-journal/2025/12/a69

3) Notice from the European Patent Office dated 16 December 2025 concerning the handling of enquiries as to the processing of files: https://www.epo.org/en/legal/official-journal/2025/12/a70

| 12. 0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