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知识产权博客

有关专利主题的文章

欧专局首次决定对非缔约国成员国家的微型实体提供费用减免s

截止该协议出台之前,欧洲专利局只对居住在EPC缔约国或主要营业地在EPC缔约国的合格实体提供一些官费减免。这些合格实体包括:自然人、非营利组织、大学和公共研究组织、微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SMEs)。 根据新的规定,只有当所有申请人(如果是多个申请人的话) 都分别符合微型实体的条件 (包括自然人;非营利组织、大学和公共研究组织;或微型企业) 时,上述减免条款才会扩大到包括任何国籍或住所的申请人。微型企业的定义是雇员少于 10 人、年营业额少于 200...

欧洲统一专利法院:当前动态

统一专利法院(UPC 统一专利法院自2023年6月1日起在欧洲层面处理专利纠纷,包括侵权诉讼和无效诉讼。 统一专利法院的上诉法院设在卢森堡,而初审法院则由三个中央分院以及国家地方和地区分院组成。在德国,杜塞尔多夫、曼海姆、慕尼黑和汉堡设立了地方分院。 迄今为止,向统一专利法院提起的大多数诉讼都是侵权诉讼。慕尼黑中央法院已经受理了一些无效诉讼。 统一法院中央分院...

欧洲单一专利实用问题答疑

欧洲单一专利实用问题答疑 1. 欧洲单一专利与传统的欧洲专利有什么不同? 欧洲单一专利和传统的欧洲专利的授权程序一样,没有任何区别。两者的区别只在授权之后。传统的欧洲专利授权之后要去不同的国家生效,并且会产生一定的费用。而欧洲单一专利在注册之后可以在单一专利所涵盖的所有国家同时具有专利效力。   2. 欧洲单一专利可以涵盖哪些国家? 单一专利的地理范围最终将涵盖所有25个加入“加强合作创建统一专利保护”的欧盟成员国。这些国家为:...

特許および特許出願調査

特許および特許出願調査 特許調査の種類 発明の新規性調査:新規性調査は、特許出願前に、当該発明が新規性に係る特許性要件を満たしているかどうか、またはすでに公知の技術であるかを確認するのに行います。 先行技術調査:市場参入に伴う戦略的決定を行う際には、利用可能、またはすでに特許付与済みの発明を把握することが重要です。先行技術調査を行うことで、当該技術分野における特許文献の概要が得られ、有利なスタートポジション、あるいは今後必要となる協力関係等を特定することができます。...

欧专局: 过渡措施 – 对用户尽早使用单一专利的支持

欧专局: 过渡措施 - 对用户尽早使用单一专利的支持 在欧盟成员国最近完成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后,单一专利体系预计将在2022年下半年开始运行。这意味着《单一专利法院协议》(UPCA)将会生效,并且设立单一专利的两项欧盟条例[1]将适用[2]。这也意味着单一专利的二级法律框架将生效,特别是与单一专利保护有关的规则,这些规则正式委托欧洲专利局管理单一专利[3]。...

欧洲生物医药领域专利申请 – 兼与中国的比较

欧洲生物医药领域专利申请 – 兼与中国的比较 众所周知,中国的专利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欧洲与德国的专利体系和法规。两个专利体系在立法上面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但是即便相似的法律基础,在具体的应用和实践上还是有比较大的差别。尤其是相对于中国专利局,欧洲专利局对申请人/专利权人的保护力度更大一些。特别是在生物医药领域,基于同样实验数据的同样的发明,在欧洲常常可以获得保护范围更宽的专利。了解这些不同之处,有助于中国的申请人在欧洲获得价值更高的专利保护。   法律基础...

欧洲统一专利和统一法院

欧洲统一专利和统一法院 在德国,统一专利协议应该在2020年底前获得批准。 重新提出的宪法诉讼推迟了统一专利的实施时间 在2020年3月的决定中,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曾宣布德国议会2017年3月通过的第一部同意统一专利的法律因宪法诉讼而无效。法律要求的三分之二多数尚未达到。 2020年11月,德国议会对《专利法院统一协议》(UPC)的新的赞同决定以规定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紧接着,联邦宪法法院又收到了两份宪法诉讼,现在,统一专利的实施将再次被推迟。 统一的欧洲专利制度的想法...

标准必要专利 (SEP)

标准必要专利 (SEP) 以标准为基础的技术 从专利法的角度来看,不同的、跨技术领域的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正日益占据决定性的关键地位,特别是在信息技术、电子通信、医疗技术和汽车工程等技术领域。...

中国申请人什么情况下应该选择欧洲专利局做为PCT申请国际检索局

中国申请人选择欧洲专利局做为PCT申请国际检索局的原因 2020年12月1日起,对于CNIPA作为主管受理局所受理的PCT申请(仅限英文),申请人可以选择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以下简称“IB”)作为主管受理局受理的中国申请人提交的PCT申请同样适用于本试点。试点将设置配额,第一个自然年共接受2500件申请参与试点,第二个自然年共接受3000件申请参与试点。...

欧洲药品专利延长机制 (SPC) 简介

欧洲药品专利延长机制 (SPC) 简介 世界上许多国家,包括美国,日本以及欧洲的大多数国家都有对药品专利的延长保护机制。在欧洲,补充保护证书 (supplementary protection certificaiton – SPC) 就是这样一种机制。 SPC是欧盟1992颁布的一项指令,由欧盟的各个国家来实施。所以欧洲没有统一的SPC,SPC必须到各个相关国家去申请。 申请SPC的前提条件 根据欧盟相关法律规定,获得SPC的前提条件是: a) 产品受到一个有效的基本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