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知识产权博客

有关专利主题的文章

欧专局官费将于2026年4月1日上调 —— 主要费用对比与实务影响分析

欧专局每两年一次的例行性涨价又要来了。欧洲专利局(EPO)已正式宣布,自2026年4月1日起调整多项官方费用。多数核心费用上调幅度约为 5%,但也有部分费用维持不变。对于正在准备递交欧洲申请或规划年费策略的申请人而言,本次调整将直接影响申请阶段成本、审查阶段预算以及长期维持费用。 1. 本次调价的整体特点多数关键程序性费用上涨约 5%;个别费用(如在线申请费、异议费、上诉费)保持不变;年费(第3年起)全部系统性上调;若相关费用可在...

SPC 条例中“首次上市许可”的最新司法诠释

近年来,围绕《欧盟补充保护证书条例》(Regulation (EC) No 469/2009,以下简称 SPC 条例)第 3(d) 条中“首次上市许可(first marketing authorisation)”的解释,欧洲司法实践出现了显著分歧,并引发了持续的法律争议。 根据 SPC 条例第 3(d) 条,授予 SPC...

量子技术崛起:专利活动激增五倍——企业战略启示

量子技术是当前最具创新能力的未来技术领域之一。欧洲专利局(EPO)最新分析显示: 十年间量子技术领域的国际专利家族数量增长了五倍。 这一趋势向企业、初创公司及研究机构发出明确信号:专利正日益成为量子领域的战略性竞争要素。 欧洲专利局的分析揭示了什么? EPO通过国际专利家族(IPF)评估创新动态——即至少在两个国家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这类指标对经济相关技术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核心发现: 爆发式增长:自2015年前后,量子技术IPF数量激增五倍。 三大技术焦点: 量子计算与量子模拟...

欧专局对加快欧洲专利审查进度的最新措施

众所周知,欧专局的专利审查的速度在疫情之后变的越来越慢,给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带来很多困扰。更令人沮丧的是,就案件处理进度所作的查询往往只能得到相对乐观的时间预期,而欧洲专利局的 “PACE” 加速审查项目似乎也很少真正达到申请人期望的效果。欧专局所“力争”实现的在三个月内对申请人提交文件作出回应的目标,实际上往往难以按期实现,这几乎已成常态。 不过,根据欧专局最新的《战略计划 2028》(Strategic Plan 2028),EPO 计划通过调整进度查询的处理程序及其与 PACE...

欧专局首次决定对非缔约国成员国家的微型实体提供费用减免s

截止该协议出台之前,欧洲专利局只对居住在EPC缔约国或主要营业地在EPC缔约国的合格实体提供一些官费减免。这些合格实体包括:自然人、非营利组织、大学和公共研究组织、微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SMEs)。 根据新的规定,只有当所有申请人(如果是多个申请人的话) 都分别符合微型实体的条件 (包括自然人;非营利组织、大学和公共研究组织;或微型企业) 时,上述减免条款才会扩大到包括任何国籍或住所的申请人。微型企业的定义是雇员少于 10 人、年营业额少于 200...

欧洲统一专利法院:当前动态

统一专利法院(UPC 统一专利法院自2023年6月1日起在欧洲层面处理专利纠纷,包括侵权诉讼和无效诉讼。 统一专利法院的上诉法院设在卢森堡,而初审法院则由三个中央分院以及国家地方和地区分院组成。在德国,杜塞尔多夫、曼海姆、慕尼黑和汉堡设立了地方分院。 迄今为止,向统一专利法院提起的大多数诉讼都是侵权诉讼。慕尼黑中央法院已经受理了一些无效诉讼。 统一法院中央分院...

欧洲单一专利实用问题答疑

欧洲单一专利实用问题答疑 1. 欧洲单一专利与传统的欧洲专利有什么不同? 欧洲单一专利和传统的欧洲专利的授权程序一样,没有任何区别。两者的区别只在授权之后。传统的欧洲专利授权之后要去不同的国家生效,并且会产生一定的费用。而欧洲单一专利在注册之后可以在单一专利所涵盖的所有国家同时具有专利效力。   2. 欧洲单一专利可以涵盖哪些国家? 单一专利的地理范围最终将涵盖所有25个加入“加强合作创建统一专利保护”的欧盟成员国。这些国家为:...

特許および特許出願調査

特許および特許出願調査 特許調査の種類 発明の新規性調査:新規性調査は、特許出願前に、当該発明が新規性に係る特許性要件を満たしているかどうか、またはすでに公知の技術であるかを確認するのに行います。 先行技術調査:市場参入に伴う戦略的決定を行う際には、利用可能、またはすでに特許付与済みの発明を把握することが重要です。先行技術調査を行うことで、当該技術分野における特許文献の概要が得られ、有利なスタートポジション、あるいは今後必要となる協力関係等を特定することができます。...

欧专局: 过渡措施 – 对用户尽早使用单一专利的支持

欧专局: 过渡措施 - 对用户尽早使用单一专利的支持 在欧盟成员国最近完成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后,单一专利体系预计将在2022年下半年开始运行。这意味着《单一专利法院协议》(UPCA)将会生效,并且设立单一专利的两项欧盟条例[1]将适用[2]。这也意味着单一专利的二级法律框架将生效,特别是与单一专利保护有关的规则,这些规则正式委托欧洲专利局管理单一专利[3]。...

欧洲生物医药领域专利申请 – 兼与中国的比较

欧洲生物医药领域专利申请 – 兼与中国的比较 众所周知,中国的专利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欧洲与德国的专利体系和法规。两个专利体系在立法上面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但是即便相似的法律基础,在具体的应用和实践上还是有比较大的差别。尤其是相对于中国专利局,欧洲专利局对申请人/专利权人的保护力度更大一些。特别是在生物医药领域,基于同样实验数据的同样的发明,在欧洲常常可以获得保护范围更宽的专利。了解这些不同之处,有助于中国的申请人在欧洲获得价值更高的专利保护。   法律基础...